泉州将评选40家“优秀村卫生所” 群众满意度列入标准
2014-03-07 14:3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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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7日讯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卫生局获悉,泉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表彰40家“优秀村卫生所”。
根据要求,优秀村卫生所需进行标准化建设,三室分开;同时,承担30%~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考核成绩优秀。药品价格、医生处方及群众满意度均列入此次评选条件中。相关负责人介绍,评选优秀村卫生所必须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格从乡镇卫生院采购基本药物;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有处方,书写规范,不滥用抗生素和激素,不开大处方,没有发生医疗事故;同时,群众的满意度达90%以上。(本网记者 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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