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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租客失联两个月 房东能否私自撬门而入

2014-03-03 09:43 来源:东南早报 1

律师:不能私自开门,应在民警的见证下打开

  租客没消息两个月了,租金也没汇入,房东阿静(化名)向律师咨询,可否撬门而入,查看个究竟呢?

  阿静在泉州市区一处高档小区有套住房,因房子离单位很远,于是把该套房屋租给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3年,从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4000元,租客应当在每月的1日将租金汇入阿静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前,李某都能按约将租金汇给阿静,阿静很少去查看房子。但今年1月1日,李某并未将租金汇给她。刚开始,阿静以为李某元旦出去玩了,就没在意。可过了好几天,她还是没收到钱。于是,她拨打李某的电话,却没办法打通。

  “难道李某出远差了?”阿静耐心等了一段时间,还是未能与李某取得联系,她开始着急起来了。“当时查看他的身份证是外省的,我总不能到外省去找他吧。”阿静说,如今过去两个月了,她还是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也没拿到租金。

  “我可否把门撬开去查看情况呢?要不然,这样等下去,万一李某一直不来,我岂不是白白遭受经济损失?”阿静向律师咨询该如何处理。

  律师:你不能私自撬开房门,否则万一租客回来告你拿走他的东西,那可说不清楚,双方容易引起纠纷。建议你将此事反映给租房辖区内的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事处。最好是在民警的陪同下,打开门锁,并将租客的物品列出清单,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储存,交由具有提存权的部门保存,等待租客出现。只有这样做了,你才能将房屋重新租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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