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城一男酒醉后强奸送其回家女同事一审被判3年
2014-01-17 10:4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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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17日讯 醉酒后让女同事送其回家,送到后竟把她强奸。昨日,南安人谢某因犯强奸罪,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检察官介绍,谢某、杨某均为市区一家娱乐城的员工。去年8月3日凌晨1时许,谢某喝醉酒,躺在娱乐城一楼楼梯口,遇到了准备下班回家的杨某。谢某让杨某送自己回家,送到宝洲街一公寓租房后,谢某强行将杨某拉进房间,对杨某实施奸淫。
案发后,谢某亲属多次向杨某赔礼道歉,并给付2万元精神抚慰金。(本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黄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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