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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大病保险 城镇居民患病报销最高可赔付20万元

2014-01-11 09:18 来源:泉州晚报 0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泉州市通过政府采购助力中央大病保险惠民政策成功落地,这意味着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年以上(含视同缴费)的职工和连续参保满5年的外来工、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群众在患病报销达到政策规定的封顶线之后,均可享受最高赔付20万元的大病保险惠民政策。

  此次政府采购选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为大病医疗保险的承保机构,受益群体为全市55万城镇职工、42万城镇居民(含大学生)。中标价每人每年91元,比上一轮的每人每年105元节省14元。该项目的落地,将切实减轻泉州市参保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有效缓解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发挥积极的保险保障作用。

  为公正、透明、安全选定承保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专门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五轮商业医疗保险年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充分听取采购人和专家组的意见;严格审核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承保方案、服务承诺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200万元的高额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中标供应商及时履约、保证理赔。(记者 尹文丽 通讯员 陈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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