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泉州租房经营赌球网站 牟利15万元落网
2013-12-26 18:2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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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26日讯 近日,吴某雄、吴某金两人,因犯开设赌场罪,一审被鲤城法院判刑2年至3年不等,并分别处以缓刑。
2010年3月中旬,廖某俊(另案处理)等人出资25万元,在鲤城江南街道一租房,代理皇冠足球赌博网站。当年六七月间,吴某雄、吴某金参与网站管理,组织蒋某雄等人参赌,非法牟利15万元,两人抽成7000元。去年5月,两人先后落网。(记者 韩影 陈邵珣 通讯员 蔡海燕 王文鑫 王志平 杨扬 谢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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