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开展“阳光价费”大检查 重点盯学校和医院
2013-12-20 08:54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12月20日讯 “阳光价费”是什么?这是省物价局启动的活动,要求各有关单位价费审批规范化、监控动态化、标准公开化、监督全程化等。简单地说,就是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交费。
此前,鲤城区物价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示范点在12月19日前落实好“阳光价费”建设。昨天检查组重点走访了辖区内的学校、医院等,发现大多数示范点已经有所行动,但是部分学校、医院的表现还是不尽如人意:
鲤城区疾控中心,公示栏没有上墙,看到检查组过来,才临时钉到墙上;
鲤城区妇幼保健院,本该显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电子屏关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刚好没开;
鲤城区机关幼儿园、泉州市实验幼儿园等,一些细节上都还有一定欠缺,例如部分有结算公示的项目没有列入收费公示、没有按规定在收费处加设公示栏、《收费许可证》没有上墙、收费依据文件没有复印以备查阅等。
对这些不合格的机构,检查组昨日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23日前完成整改。
据介绍,示范点的“阳光价费”工作做好后,将总结经验,进行全面推广。今后还将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价费管理的实时监控、价费政策网上公示和查询,《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年度审验网上办理,收费统计、分析网上报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公示”的原则,强化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价费标准。(本网记者 徐锡思)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