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新增市级试点小城镇 “五老”补助提至590元

2013-12-14 10:14 来源:东南早报 0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座谈会上了解到,泉州计划到2015年,实现老区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确保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据悉,泉州争取到2015年,完成200人以上的老区村道路硬化,100%建制村通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实现老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

  至2014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到2015年,实现每个老区县(市、区)办好一所综合性医院,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村级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每年确定2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省、市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中老区村要占70%以上。每年还要选择4个人均收入低于当地50%以下的老区村,参照市级重点帮扶村的做法进行重点帮扶。

  “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高于每人每月500元的省定标准。继续实施对80岁以上“五老”人员每人每年500元高龄补贴和特困“五老”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特困补助。

  大力推进老区小城镇建设,在新增市级试点小城镇或上报增列省级试点小城镇的工作中重点向老区镇倾斜。(记者 张金华 通讯员 吴海燕)

相关新闻

泉州市“五老”补助提高至590元

  来自泉州市老区办的消息,从2013年10月1日起,福建省革命“五老”人员在现行生活定期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标准为每人每月590元。

  革命“五老”人员,是指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委。(记者 张素萍 通讯员 吴海燕)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深铁路17日开通体验车 初期经停泉州有10多趟
下一条:泉州昨脱“霾”明日迎大雨 冷空气来袭或降温5℃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