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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37家出租车企将兼并重组 实现每家有150辆车

2013-12-13 07:31 来源:闽南网 0
泉州现有的37家出租车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至20家以内,明年7月前完成,每家企业车辆规模在150辆以上。

泉州37家出租车企将兼并重组

  闽南网12月13日讯 《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日前通过。明年7月1日前,泉州现有的37家出租车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至20家以内,每家企业车辆规模在150辆以上。

  泉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市37家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已开始对接整合意向。除鲤城、丰泽和洛江外,泉港、晋江、南安、石狮、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区)整合后各保留1家出租车企业。

  2014年7月1日前,越早完成整合目标的出租车企业,将奖励一定数量的单车经营权。

整合后统一签订 6年的经营许可

  泉州出租车企业目前呈“多小散弱”的现状。泉州市出租车协会苏秘书长说,对于一些小规模企业来说,出租车少,公司管理费用又高,有时赚取的费用还不能抵管理费,公司疏于管理,导致出租车行业服务不规范、不文明及车辆档次低等问题频现,制约行业发展。“(每家公司)150部以上最为合理,车辆太少容易导致管理费用偏高。”

  根据方案,泉州市范围内车辆规模未达到150辆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都将列入整合对象。2014年7月1日前,辖区运管部门将与整合后符合出租汽车车辆规模达150辆以上(含150辆)的企业,统一签订经营权使用期6年的《经营权许可合同》。超过时限的,给予3个月经营过渡期,但2014年9月30日过渡期满后仍未符合整合要求的,其经营权将被收回。

早整合、服务好 企业将获得奖励

  除了奖励早完成整合目标的出租车企业外,服务质量越好的企业,还将获得特许奖励。

  2014年度起,重新签订《经营权许可合同》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实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在1个经营权使用期(即6年),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每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在AA级(含AA级)以上的,其中连续三年、四年、五年和六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下一个经营权使用期,分别特许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营权。

  统一管理后,驾驶员权益将更有保障。根据方案,整合后的企业未按要求与承包经营驾驶员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薪酬或者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一经查实,将收回单车经营权。(本网记者 苏碧蓉 通讯员 庄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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