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新规消防考核不合格 关联领导综合考评
2013-12-07 10:5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7日讯 日前,泉州市政府出台《泉州市消防工作考核规定》。泉州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涉及消防安全责任、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方面。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高危单位监管、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管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将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本网记者 陈丽娟)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