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014年1月5日举行
闽南网12月6日讯 昨日上午,泉州市政协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协商通过《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决定》,会期定于明年1月5日至8日,在泉州市区召开。
为期3天半的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第十一届泉州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第十一届泉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泉州市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案初审情况报告;听取委员大会发言;选举事项;审议通过泉州市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决议。(本网记者 陈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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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明年1月5日至8日召开
据泉州晚报报道,5日,十一届市政协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协商通过泉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决定会议于2014年1月5日至8日举行。
泉州市政协主席杨俊峰,副主席吴共湖、陈铭福、王祖耀、王瑞强、陈益,秘书长洪川夫参加会议。
杨俊峰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为助推改革、促进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杨俊峰强调,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一年来市政协工作的主要情况;要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认真撰写政协提案,围绕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及市委、市政府明年工作重心积极建言献策;要组织有关参加单位和委员认真准备大会发言,选择事关全面深化改革、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要及早谋划明年工作,政协常委要带头献计出力,为开创我市政协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此前,十一届市政协还召开了第十一次主席会议。
政协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5日政协第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政协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5日至8日在泉州市区召开。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列席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政协第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初审情况报告;
4.听取委员大会发言;
5.选举事项;
6.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记者 叶舒雯 实习生 董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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