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方案》获赞 全国10个试点城市借鉴学习
泉州市自今年初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活动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得到了国务院安办的充分肯定,将我市的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转发给全国10个试点城市所在的省(直辖市)安办和试点单位学习借鉴。
组织保障活动推进
为保障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办,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市安办专门成立了9人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同时,我市在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增设产业安全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与技术工艺升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危害防治、安全资金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监督考核检查等10个重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制度规范创建运行
为确保创建活动能够扎实有序地开展,市创建办制定了《泉州市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城市活动工作制度》和《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创建安全发展城市(行业)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培训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计划反馈制度、统计分析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六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创建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下发了《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阶段工作推进和督查计划安排表》,将我市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内容逐一进行分解和量化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检查督促工作开展
为了解、掌握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活动工作阶段开展情况,市安委会于4月中旬组织了6个督查小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52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被抽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一一列出,并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情况;同时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半年考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常态化检查等进行督促指导,在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创建活动阶段性完成情况将占总分值的70%以上。另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行业部门已组织开展阶段工作专项督查260多次。
宣传营造创建声势
为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市安委会先后向全市人民写了三封信,倡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方案》、《宣传教育实施细则》和《营造创建活动工作氛围的通知》等文件,调动全市一切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宣传,提高广大企业、职工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此外,为让创建活动工作人员更熟悉创建活动业务,3月8日,市创建办组织各县(市、区)创建办工作人员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科室负责人举办了“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活动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截至目前,各级各有关部门累计开展业务培训1015期,参训人员达80901人次。(王金植 通讯员 王文周 张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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