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路高架桥高架桥上遇车祸 夫妻阴阳相隔
坪山路高架桥上,不少摩托车、电动车上桥
货车撞倒摩托车后,摩托车主当场丧命
闽南网11月30日讯 昨日早晨近8点的交通高峰中,泉州市区坪山路高架桥豪盛花苑小区段,往江滨北路方向车道上,车流缓慢:一个车道因交通事故而封闭,仅存一个车道上,驶经车辆纷纷减速,司机们打开车窗,看着跪在地上,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子。
女子名叫付汝芬,重庆人,41岁。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司机,是她的丈夫卢长云。付汝芬的第一跪,倒向事故发生后停车施以援手的货车司机卢先生;第二跪,伏在丈夫身上,用家乡话说着告别的话。
约2小时前,这对重庆夫妻骑摩托车途经高架桥上,欲超车时遭后方货车撞击,卢长云当场死亡,肇事货车驶离现场。
【事故】夫妻骑车上工桥上车祸死一人
事故发生于左侧车道,撞击后摩托车滑出数米,现场可见多处车损碎片,一顶安全帽更是因撞击连泡沫内胆都碎裂。
事发时,付汝芬坐在摩托车后座,她回忆道:“当时感觉后面有车撞上来,摩托车一下就倒了,滑了出去。我老公摔在旁边,撞我们的车是红色的,没停就开走了。”
当时,卢先生在邻车道驾驶一辆渣土车,他说:“摩托车应该是在我左边要超车,突然一声巨响,就发现摩托车已被撞了出去。确实是一辆红色低围栏的货车,撞了以后没停,变道到我车前开走了。”
卢先生下车查看,受伤的付汝芬连忙拉住卢先生,请求他帮忙报警,联系老乡。征得老板同意后,卢先生留下帮忙,直到上午8点多,付汝芬被送医,他都还没离开。
死者卢长云40岁,夫妻俩育有三个孩子,最大17岁,最小4岁,都在老家。事发时,夫妻两人要从洛江前往晋江某工地上工,“刚去这个工地上工十几天,一直都是骑车走这条路”。
昨日上午11时许,经侦查,丰泽交巡警大队锁定肇事车辆为一挂漳州车牌货车。民警介绍,司机曾某是漳州人,40多岁,其称驾车途经事发路段时超车变道,过程听到声响,但在车上观察,未发现车辆有大损坏,遂径直驾车离开。曾某称,不知晓撞到卢长云夫妻所乘摩托车一事。
目前,曾某是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还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
【马上调查】
实际上,泉州市区的高架桥是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上桥的,立交桥、跨江、跨海桥桥梁则允许通行。但在泉州市区的各高架桥、立交桥和跨江桥上,都存在着摩托车、非机动车的行驶乱象。
高架桥:
无视警示牌上桥超速严重
泉州市区共有坪山路高架桥和南迎宾大道两处高架桥。
在坪山路高架桥的各处入口,都有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上桥的警示牌,桥上也无非机动车道。但摩托车、电动车不仅无视警示牌上桥,还在桥上大小机动车之间“见缝插针”,甚至在限速40公里/时的桥上超速行驶。记者曾多次搭乘摩托车驶经坪山路高架桥,桥上车少时,摩托车时速可达70多公里。
在南迎宾大道高架桥,记者发现,此处没有设置警示牌,摩托车和电动车也随意上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因南迎宾大道改造后尚未移交交警,故暂未设立警示牌。
泉州市交警支队负责民警表示,市区境内的高架桥因桥面较窄,未设计非机动车道,而机动车车速较快,危险性高,故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上桥。民警还介绍,城市桥梁上,若有具体指示牌,就按指示牌上的时速内行驶;若没有指示牌,则均为限速40公里/小时。
跨江桥:
无论车道有无车行驶路中央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桥梁所技术人员洪桂忠介绍,桥梁如允许非机动车通行,应设立非机动车道,但泉州市区多条桥梁,因用地范围等客观条件,非机动车道有无不一。
泉州市交警支队负责民警说,连接桥南立交的顺济新桥,在设计之初,交警部门建议设计非机动车道,但却被设计单位以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由拒绝,导致该桥建成后,大量电动车上桥却无专用道可行的情况。“在无非机动车道情况下,机动车道为混合车道,非机动车应靠右行驶”。
但记者发现,泉州市区多条跨江桥上,无论非机动车道有无,都有不少骑车人在机动车道中央行驶。即使在新建的黄龙大桥上,骑车人也无视颇宽的非机动车道,驶于机动车道中央。(本网记者 涂传之 陈晓婷 谢向明 谢明飞 文/图)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