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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核查处理违建 依法严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2013-11-25 21:15 来源:东南早报 0

  日前,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何伟掌线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许多网友通过现场拨打96339热线、事先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在接线之后迅速展开核查处理,并通过本报“直通车”栏目,回应群众关切。

关键词:征地

  网友:南安石井镇滨海工业园和镇政府强行占用基本农田1070亩,每亩补偿费仅1万多元。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读者反映的地块位于滨海项目集中区范围内,该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面积837.552亩。省政府批准用地后,南安市都按程序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并按当时的标准进行补偿。目前入驻的企业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

  网友:南安石井镇一家石材厂老板带人砍伐树木,企图占地23亩。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读者反映的是石材厂预申请用地问题。石井镇政府正在做征地前的准备工作。我局已依法给予制止,并要求待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方可实施征地。

  网友:泉港南埔镇政府2012年征地(1995年调为基本农田保护区)80多亩,作为物流、代工项目用地,征地无公告,未补偿。

  泉港区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该项目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用地面积81.6亩(其中涂岭镇世上村26.3亩)。南埔镇已按土地征收程序进行公告,以及按泉港区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现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该读者认为征地后生产生活没有保障,有限征地补偿费用维持不了多久,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镇、村正进行进一步的协调沟通工作。

  网友:黄塘镇政府、亭林村将责任田非法卖给其他村的村民林某,并强行征用。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黄塘镇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2013年惠安县重点项目——葵花休闲农业生态园入驻亭林村。项目入驻后,村民主动配合镇政府及亭林村委会对被征土地进行实地确认、丈量。土地补偿款49万元于去年已全部到位亭林村。2人已领取土地补偿款,其余5位因要求每亩土地补偿应为5万元,故没有领取土地补偿款。该块土地至今未动用。

  网友: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村委会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出售30亩土地办养猪场。

  台商投资区国土资源分局答复:经查,该地块12亩左右原属镇知青农场,现已确权给张坂镇人民政府,另15亩左右用地系由张坂镇委托上塘村委会代为征地。2005年4月28日,上塘村与骆某签订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将位于养猪场旁的15亩土地经营权“永久性”转让,每亩11780元,计收176700元,支付33户农户补偿款162901元,余款13799元归村集体积累。

  根据养猪场的承包合同,上塘村将该地块“永久性转让”,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因此该条款无效。该协议其余部分是否有效,只有通过法院来裁决,再根据裁决结果进行处理。

关键词:违建

  网友:安溪县尚卿乡尤俊村谢某违法占地建房。

  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谢某系尚卿乡尤俊村村民,一家人口3人,于2013年5月1日,以原有的住房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房困难为由,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耕地84.5平方米欲建房,现已完成基础环梁浇筑并砌砖完成墙体(未浇筑水泥板)。接到群众举报后,尚卿国土资源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基建。目前,当事人已停止基建,我局已责成尚卿乡政府以及尚卿国土资源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实施跟踪监管,一经发现抢建行为,马上组织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网友:晋江龙湖新丰村王某超出批地面积占地违建。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龙湖镇新丰村民王某有两个儿子,其长子于1988年获批动用龙湖镇新丰村土地214.4平方米建房并建成一座一层的石厝。2012年6月,兄弟俩申请对该石厝进行翻建并分别以各自的名义获批两宗危房翻建指标(各129.95平方米,合计259.9平方米)。目前,经我局龙湖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兄弟俩已翻建两栋房屋占地共约410平方米,存在超占用地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网友:洛江区罗溪镇前溪村村民黄某在自家住宅左侧的农田上建起一幢面积达900多平方米左右的楼房。该住宅没有任何合法的土地申建手续。

  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答复:经查,黄某所建房屋位于洛江区罗溪镇前溪村清坝口小溪西侧,系黄某父子共同所有,占地面积180平方米,2012年5月动工建设。2012年5月,黄某因住房困难向前溪村委会、罗溪镇政府提出建房申请,2012年6月罗溪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其父子建房申请。经查实,该住宅建设未得到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行为。2013年6月14日,我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核对洛江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果园地。2013年7月14日,我局依法做出并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目前,我局正在整理材料,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网友: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阳光村山紫阳自然村有人在建房屋,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后仍继续建设。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答复:我局通知东园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会同行政执法中队人员赶赴山紫阳村进行即时巡查,巡查中并没发现有在建房屋行为。请读者提供在建房屋的业主信息及具体位置。

关键词:黑砖窑

  网友:南安北部有黑砖窑,相关部门一直未作处理。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答复:我市于2007年、2009年、2011年对无证实心黏土机砖厂分别进行三次整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整治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深入调查,如发现有无证实心黏土机砖厂,将依法查处。(记者 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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