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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车违章16日起开罚

2013-11-13 07:27 来源:闽南网 3
在教育劝导近一个月后,泉州警方将从本月16日(本周六)起,针对性查处市区超标电动车无牌证上路、不规范挂牌、逆行、闯红灯、超载、酒驾等,昨日,泉州市交巡警部门公布处罚标准

超标电动车违章 16日起开罚

  闽南网11月13日讯 在教育劝导近一个月后,泉州警方将从本月16日(本周六)起,针对性查处市区超标电动车无牌证上路、不规范挂牌、逆行、闯红灯、超载、酒驾电动车无牌证上路、不规范挂牌、逆行、闯红灯、超载、酒驾等,昨日,泉州市交巡警部门公布处罚标准。

  据介绍,泉州市区有至少20万辆超标电动车,超标车报牌10月15日结束,目前,市区超标车逆行、号牌不规范、闯红灯等行为仍较普遍。

  近一个月来,泉州市交巡支队共印发5万份《文明行车提示卡》,多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尚未开罚单,但接下来将开始处罚。

超标车醉驾要判刑拘役1~6个月;吊销驾照,5年不得再考

  酒后、醉驾等行为将按机动车的标准处罚。一旦骑超标车醉驾被查获,将按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拘,可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有驾驶证的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超标电动车或发生交通事故,将按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处理。

限18岁以上中小学生违规骑行将通知家长

  未满18周岁,特别是中小学生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和乘坐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否则予以教育,并通知所在的学校及家长。

无牌将扣车并处罚款200元;未按规定安装罚20元

  驾驶未悬挂车牌(无牌或未安装牌)超标车上路的,将暂扣车辆、处200元罚款、核对车辆来历凭证后放行;无来历凭证的予以没收。

  有牌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将暂扣车辆,处20元罚款、核对相关手续、责令按规定安装号牌后放行。

  目前许多车主擅自取下车牌或前后牌安装颠倒等较多,民警提示要规范悬挂,并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

载2人以上罚款20元~200元

  警方提醒,超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多两人,超过2人算超载;超载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路要按指定路线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逆行罚100元 闯红灯罚50元

  骑超标车原则是走非机动车道,如上机动车道并逆向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100元,闯红灯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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