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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手机流量投诉同比增长近4成 工商发布消费警示

2013-10-09 07:45 来源:闽南网 0

手机流量纠纷

  闽南网10月9日讯 明明关掉程序,流量却仍“悄悄”流失;流量已超套餐,却未收到相关提醒……最近,手机流量纠纷越来越受关注,律师刘明因“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则曝光预装手机应用,侵害消费者权益。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共接受涉及手机上网流量的投诉487件,同比增长近4成。引发争议的原因主要有消费者缺乏常识、运营商擅自开通套餐、内置不良软件影响等。

5大原因引发争议

  工商接诉案例中,一女士投诉,37分钟内被扣445元流量费,但当时手机在充电,未使用;另一消费者称,在家使用wifi,一晚上仍产生400多元流量费;还有手机用户投诉,关闭手机上网功能,仍被收取流量费。

  泉州工商12315接诉数据显示,今年1~3季度,涉及手机上网流量的咨询、投诉以及举报48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6件,增幅近4成。

工商人士称,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5种情况:

  一是消费者缺乏手机上网流量常识,造成无端流量消费;

  二是运营商擅自开通流量套餐,如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一些服务产生费用;

  三是流量超出套餐,未及时收到提醒;

  四是手机内置不良软件预埋流量消费陷阱;

  五是运营商方面关于流量的计量、计费,引发争议。

  工商提醒:管好流量得“心中有数”

为减少纠纷,泉州工商日前针对手机流量纠纷发布消费提醒:

  1.消费者应对消费项目的数据大小有大概估算。浏览网页、下载音乐、在线看视频、微信、qq聊天要用多少流量,要做到“心中有数”。

  2.产生高额流量费,既可能是运营商原因,如运营商软件升级、更新,也可能是消费者及手机设备的问题。

  如智能手机推送功能,一些软件关闭后后台自动运行,天气预报、邮件等自动更新,都会产生流量;使用wifi时,wifi关闭或信号变弱也可能导致“天价”流量费,消费者应及时关闭一些功能。

  3.很多消费者选择流量套餐包月,但流量超额还是常发生,建议设置流量使用警示以避免超额。

  工信部201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当电信用户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另外,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也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等。

  消费者应留意此类提醒和通知,不过运营商也称,由于数据统计无法同步,相关提醒和通知往往有滞后性,消费者不能盲目依赖相关提醒。

  4.对于明显是运营商方面的错误计量计费和擅自开通业务造成的流量问题,如不具备上网功能的手机产生莫名流量费用、流量的实际使用数据和费用明显不符等,建议消费者先和运营商客服部门沟通反映,确实遭到推诿、不予解决的,可再行向工信部、消委会或者工商12315投诉、举报。(本网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林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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