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取消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8月1日起已实施
2013-08-27 09:0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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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27日讯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涉及泉州的,有7个部门1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等。
据介绍,此前,各级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可按规定向利用房地产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相应费用,包括档案保护费、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和出具房地产证明费等。而从本月起,利用房地产档案将不再收费。泉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称,仅去年一年,泉州市区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金额达240万元多。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涉及7个部门15个项目。具体为:市海事局的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和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市工商局的企业年度检验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计量授权证书费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市林业局的绿化费和林地补偿费,市档案局、市房地产档案馆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利用档案收费(包括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
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农业部门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和林业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本网记者 李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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