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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山女游客被野狗咬伤 泉州“狗籍”管理何时规范化

2013-08-07 07:40 来源:闽南网 4
8月2日,一场打狗大战,在泉州5A景区清源山风景区拉开序幕。从清晨5点开始,景区管委会请来的专业打狗队,短短3个小时就抓获30只流浪狗。

泉州市区街头随处可见流浪狗,图为中升雅园附近,一 

泉州市区街头随处可见流浪狗,图为中升雅园附近,一条流浪狗在小车间穿行

  闽南网8月7日讯 8月2日,一场打狗大战,在泉州5A景区清源山风景区拉开序幕。从清晨5点开始,景区管委会请来的专业打狗队,短短3个小时就抓获30只流浪狗。

  据介绍,打狗大战将持续一个月,其导火索,是7月29日一名女游客在景区被一只野狗咬伤。其实,5月至6月期间,泉州中心市区已有38人因被狗咬报警,清源山女游客被咬只是新添的又一“狗患”案例。

  记者从泉州市农业部门获悉,2006年的一次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泉州市区约有25000只狗,而这几年来市区狗的数量有增无减,一是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二是部分被逐的狗生育失去控制。

  面对数目如此庞大的城市狗群,运动式的集中捕杀,能否有效应对“狗患”问题引人深思。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公安、农业、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发现,市区养犬管理存在两大难题。业界呼吁,规范化的“狗籍”管理或是治本出路。

【事件】景区野狗伤人打狗首日抓30只

  8月,堪称清源山景区“打狗月”,景区管委会联合附近的街道办事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流浪狗整治行动。

  其起因是,7月29日,女游客被一流浪野狗咬伤,现场还有好几只野狗在围观,后在其他游客的帮助下,流浪狗群才退去。

  “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清源山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景区周边是开放式的,加上一些人故意带狗进山遗弃,野狗并不少见,但咬人还是比较少见,比较经常出现的是吓到人,前段时间就有一个小孩被吓哭。

  野狗出没,管委会历年来曾在景区多次打狗,这一咬人事件,促使景区再次打狗。8月2日,管委会请来的专业打狗队,从清晨5点到上午8点,抓获了30只流浪的野狗。

【分析】遗弃宠物狗大多带上山流放

  “以前景区里面,经常会发现被遗弃的宠物狗。”上述负责人说,这是清源山野狗的重要来源之一,它们在被放逐以前都跟主人很亲近,不会怕生,因此会扑到游客身上,保不准会动口咬人。

  另外,还有一部分流浪狗来自于城市拆迁。已经搬进丰泽区城东金凤屿安置小区的陈先生说,他养了十几年的母狗,舍不得杀,送人又老跑回来,只好蒙上眼睛鼻子,放到山里去了,走的时候肚子里还怀着小狗崽。他的好多邻居,也都是这样处理。

  这些“丧家之犬”有时会到居民区找食。“这些野狗把垃圾箱弄翻、把垃圾堆弄得乱七八糟。”西街的环卫工人老赵说,这段时间“创卫”检查很严格,以前对野狗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都要壮着胆子轰赶,去哪就不管了。

【调查】免疫证易办养犬证无处办

  记者调查发现,不管是流浪狗,还是宠物狗、看门狗,全都没有“狗籍”,因为泉州尚无办理养犬证的地方。

  “过去一年里,我们这里新发免疫证的只有50多本。”这是丰泽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记录,高级兽医师吴黎娜强调,这50多本是新证,不包括以前已经发了证、只需要持证免疫的。

  不过,免疫证和犬牌,很难跟具体的狗对应起来。“尤其是犬牌,就是一个小铜片,很容易坏了或丢失。”吴黎娜说,要从源头上解决宠物狗管理问题,还得办理准养证,将养犬人的信息建立档案,并在狗身上做好记号,实现二者的对接。

  对于这项基础性工作,记者走访公安、农业、城管、卫生等部门,发现都没有这项业务。

打狗后难寻养犬人处理麻烦

  另外,出现狗患,往往由街道出面,联系城管队伍,请来专业打狗队,进行捕杀,或者工作人员抡起“打狗棒”冒险解决。

  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以前协助打狗队处理的部分流浪犬,抓到之后,从狗身上找不到任何养犬人的信息,处理抓到的狗非常麻烦。

  “把狗抓了,执法也就结束了,至于怎么处理,往往是交给打狗队的。”鲤城区一名城管队员透露,去年泉州市最大的打狗队因私屠、偷抢生狗被抓以后,一时间打狗人心惶惶,考虑到处理起来太麻烦,索性不再打狗。

  据知情人士透露,打狗队大多会屠宰生狗,有时甚至用抓获的狗充为打狗费用。

【出路】管狗先管人实现“狗籍”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要将现有的政策落实到位,还得从“管狗先管人”抓起,因此“狗籍”管理势在必行。包括公安、农业、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人员也都认为,确定主管部门、做好养犬证办理应该成为最基础的工作。

  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群众投诉、报警后,对于狗咬人、狗叫扰民等行为,派出所民警出警对养狗人进行相应的警告和处罚。

  “狗犯事了,又是有主人饲养的,才能对其伤民扰民的行为进行处理。”泉州警方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要管理好城市养犬,协调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至于找不到主人的,只能劝说被咬的赶紧去治疗。

  鲤城区江南新区的一位社区民警认为,在源头上进行办证、给狗挂牌,“把养犬人和犬类的信息关联配对,再通过狗链、狗牌、芯片等”,抓到流浪狗,才能追究狗主人的弃养责任,甚至禁止再养。

  “其实,我认为还可以借鉴警犬的做法,在耳朵上打号。”市民李先生认为,为狗办好身份证明、健康证明,不仅能够针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还能方便遗失狗的市民,顺利将狗找回来。

立法明确养犬人的相关责任

  柳达是泉州市区宠物行业协会的原秘书长,也是爱狗人士,经常组织集体遛狗。柳达介绍,养狗人的圈子中,仅有约2成给爱犬办免疫证和犬牌,至于养犬证,没听说。

  她建议,养狗管理,除了要提高养犬人的素质,还要进行立法明确养犬人的相关责任。

  “要靠法律规范,目前中国除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无立法保护家养宠物等伴侣动物权益,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就谈不上管理规范。”

□他山之石
福州:路面无人牵领认定为无主犬

  按照福州市此前颁布的管理规定,在路面无人牵领的犬一律视为流浪犬、无主犬,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不过对于市民举报的无人牵领犬,执法人员会先在现场确认是否确实无人看管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如果因为没有圈(拴)养而走丢的宠物狗,就有可能被视为无主犬,由有关部门暂时收养或没收。

  此外,养犬人也不得擅自遗弃饲养的犬,因饲养的犬生病或不想继续饲养的,不能擅自遗弃、处理,应拨打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电话,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上门收容,按规定处理。

厦门:遛狗需带两证违者罚款直至没收

  对于城市养犬的管理,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公安部门是主管机关,负责对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城管、畜牧兽医、卫生、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其他单位做好配合,并形成常态机制。

  厦门市的管理办法,除了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之外,还明文规定了处罚措施。例如明确了由区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养犬证,同时规定遛狗必须带好养犬证、免疫证,否则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养犬证、没收所养犬只;对于那些遗弃犬只或私自处理犬尸的,也会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日常巡查、行政处罚交由城管部门执行,涉及刑事案件的交公安部门处理,其他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阻挠的,由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本网记者 徐锡思 林莉莉 谢向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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