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山景区15座违章墓地限期不迁骨灰将作无墓主处理
清源山管委会将协同林业局等部门,拟出这15座违建墓的处理方案
闽南网7月13日讯 清源山景区的15座违章墓地,在限期时间内仍未迁出骨灰的,将被视作无墓主处理。昨天,清源山管委会召开违建墓处理新闻发布会,将协同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方案上报市政府。
本报曾作相关报道
近期,泉州市副市长李建辉再次批示:凡属触犯法律法规,要依法严肃处理。
15座坟墓仍未迁出骨灰
5月7日,本报率先披露清源山现豪华墓群,泉州市委书记黄少萍、副市长李建辉等市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坚决处置打违(详见本报5月7日起连续报道)。
27座违建墓,已有12座在限期时间内迁出骨灰,拆除墓地,但至今仍有15座未迁出骨灰。5月29日,清源山违法建墓综合整治小组,召集丰泽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协调会,要狠下决心,把这15座坟墓迁出去。
1个多月过去了,这15座坟墓仍无动静。据介绍,清源山违法建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发文催促违建墓相关人员前来办理迁骨灰手续,但这些人不配合。
经整治领导小组核查,这15座违建墓,8座属于仁风社区,其余则属于周边社区居民。其中一座违建墓当事人陈某,还是泉州某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清源山管委会希望,该当事人能主动做其亲戚的思想工作,尽快将骨灰迁出。
部门联合拟定处理方案
为何违建墓至今未能拆除?清源山管委会相关人员称,主要是因为墓地内安放有骨灰。
在这些违建墓中,经查处,发现6名违法建墓者,他们以营利为目的、私自挖山破坏植被,其中黄奕权、陈振礼合建14座、陈建成建6座、曾杏南4座、陈振义2座、王明辉1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调查中还发现,仁风社区许阿珍,自2009年以来分别收受违规建墓者青苗赔偿款每座500~1000元不等,23座坟墓共计14700元,违反了《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6月21日,泉州市副市长李建辉,就清源山管委会汇报违建墓处理进展递交的呈阅件,再次作出批示:请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公用局阅处,凡属触犯法律法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下阶段,清源山管委会将会同公用局、林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拟出这15座违建墓的处理方案,要求这些墓地当事人限期迁出骨灰,否则将视同无墓主处理。(本网记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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