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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泉州却在这‘生’娃"续 警方要求两天内配合调查

2013-07-12 08:17 来源:闽南网 0

海都报报道的版面
海都报报道的版面

  闽南网7月12日讯 何时能走出“被生娃”的窘境,已成为三明尤溪人陈女士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此前,陈女士到当地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查出她今年1月在泉州市区“生”过娃。这一结果,让陈女士很不解,她自称没有去过泉州市区,在当时也没有怀孕,怀疑是别人冒用她丢失的身份证,入院产子(三明一妇女丢身份证被冒用入院 想生小孩办不了准生证)。

  昨日,记者从泉州东湖派出所获悉,警方已通知当时就医记录上所留电话的持有者,这两天内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东湖派出所:

证据不足尚未立案

  东湖派出所康警官称,打通产妇留在医院的电话号码后,电话那头的妇女,自称人在安溪,没有冒用他人身份生过孩子。她还说,因为她的孩子已经4岁,所以之前接到陈女士夫妇电话时,才回答不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电话中,这名妇女也是直喊“冤枉”。

  目前,东湖派出所尚未就此事立案。民警解释称,由于事隔较久,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监控记录已无法调取,所以暂无法知道,1月16日晚到医院就诊的人是谁,而陈女士夫妇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当时不在医院,且没有生过孩子。就医记录上的电话,也无法证明就是当时当夜产妇所有。也就是说,尚无证据明显表明,当晚使用陈女士身份证生产的并非陈女士本人。

  康警官称,他已通知接电话的妇女在这两天内,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倘若女子无法到该所配合调查,警方也会在下周到安溪调查此事。

尤溪县计生局:

若属实会帮解决

  目前,陈女士最希望的,就是能够走出“被生娃”的窘境,从而办理准生证。那么,能否通过医学检查手段,证明陈女士今年内没生过娃?

  对此,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周云清医生称,由于陈女士已经生过一胎,要通过鉴定方式,证明她半年前未曾生育,几乎不可能。

  昨日,记者致电三明市尤溪县计生局咨询此事,该局规划统计股工作人员称,只要陈女士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自己今年确实未曾生育,而这些证明经调查核实确认属实的话,他们就会帮陈女士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陈女士称,从去年2月开始,她就没有去计生部门做定期查环查孕,目前能帮助她的,只有一张去年6月在尤溪县医院做过的尿液妊娠诊断书,结果呈阴性,就是没怀孕,也就是说,如果她在那之后怀孕,然后在今年1月产子,那孩子就是早产儿,但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提供的就诊记录显示,那名产妇所生下的孩子是足月儿。

  今天,陈女士将带着这些材料,到尤溪县计生局反映此事。(本网记者 张凯航 董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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