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孩子引纠纷 女子泉州市区持刀自刎被救
2013-07-11 10:3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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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1日讯 “泉州市区刺桐北路侨乡体育馆附近一阿肥发扁食店,发生血腥一幕:一名女子手持菜刀自杀,脖子上已经流血。”昨天中午12点32分,网友“林学明lxm”这条微博,引起网友关注。
昨日下午3点,记者在泉州市中医院急诊室内看到,这名持刀自杀的女子,正躺在病床上,脖子上缠着纱布。两个10岁左右的孩子,围在她的周围。她自称是贵州人,姓陈,十多年前,来到泉州,与永春人陈某同居,并生下了这对龙凤胎。
陈女士说,2009年,陈某另结新欢,并生下另一孩子。陈女士说,陈某离开后,便未赡养两个孩子。之前曾报警协调,但是陈某一直拒绝支付赡养费。“他经常在店里,我带孩子去给他,让他养,谁知道他不养,还打我和孩子。我实在走投无路,才会拿刀自杀。”
事发的扁食店被发现已经关门。据附近商家介绍,这家扁食店上半年刚开张。记者致电陈某,他承认龙凤胎确实是自己和陈女士所生。不过,对于陈女士的大部分说法,陈某均予以否认。他表示,并没有接受过警方调解,需支付赡养费一说。先前与陈女士属非法同居,之后觉得不合适便分居。陈某说自己不愿意与陈女士组成家庭,但是对于两个孩子,他愿意赡养。“我说孩子不要就放着,我自己养,但是她舍不得”。
双方的说法,均未得到警方的证实。目前,东湖派出所已介入此事。(本网记者 陈晓婷 张帆 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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