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人行道 停车位检察专用?社会车辆也能停
2011-12-01 07:3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东街鲤城区检察院门口人行道上,划了8个专用车位,是不是搞特权?该院检察长回应,停车位经交警同意才划,社会车辆也能停。
海都闽南网讯
网友“@日月之约”微博报料:市区东街鲤城区检察院门口等位置,人行道上画了8个检察专用的停车位,如此特权合理吗?
邦邦核实:县后路靠近东街交叉口处有3个停车位、鲤城区检察院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有4个停车位,该院旁边一小巷也有1个停车位,这些停车位上皆写着“检察专用”的字眼。对此,鲤城区检察院程检察长解释说,目前该院没有停车位,一些公务车停放便成了个大难题,鲤城交警大队知道后,同意并在这些位置画线,写上这四个字,这并不是想搞特权,而是要规范公务车停放。他也曾向一楼保安交代,不得限制其他车辆前来停用,也不收费。鲤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昨日证实了这一说法。(本网记者董加固 吕波 )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