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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儿被弃工厂口:幼子归男方抚养 女方支付生活费

2011-11-30 07:2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苦苦哀求、双腿下跪,甚至瘫倒在地痛哭——这是52岁的程某,为了挽回自己的爱情做出的反常举动。

  海都闽南网讯 苦苦哀求、双腿下跪,甚至瘫倒在地痛哭——这是52岁的程某,为了挽回自己的爱情做出的反常举动。但他喜怒无常的脾性,不但令其第一任妻子愤而离去,也让他的第二任“妻子”、44岁的彭女士选择离家出走。

  为了挽救这段感情,程某携3岁幼子念念(化名)赶到晋江陈埭。彭女士避而不见。为逼其现身,他将幼子抛弃了一个多星期(详见本报昨日A13版报道)。

  昨天,经记者牵线,夫妻双方相聚于晋江陈埭涵口村委会。在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双方最终同意和平分手,幼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则负责每年支付3500元生活费至孩子16周岁。明天,双方将在村委会签订分手协议。

  程某说,1987年,女儿未满周岁,第一任妻子就与他离婚,原因是两人性格不合。此后,单身的他在18年后,遇见了彭女士。但婚后,家暴不断。今年7月,忍无可忍的彭女士离家出走。随后,程某携带幼子来到晋江。

  昨日下午,涵口村委会。

  “妈妈!”看到妈妈的一瞬间,念念立即冲上前抱住她,开心地叫着。

  “你看,两层的房子都盖好了,你就跟我回家过年吧!”程某掏出手机,跟彭女士展示家里新盖楼房的照片,望能劝说其回家。见苦劝不成,程某竟“扑通”一声,双腿下跪,苦苦哀求彭女士原谅他。程某说,两人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生活难免有些矛盾,希望彭女士看在孩子的分上,跟他回家过活。但彭女士认定,程某死不悔改,两人没有再复合的可能性。

  “一个男人对女人、对家庭,应该承担起责任,而这样的担当不是通过下跪来体现的。”在仔细听取双方的哭诉后,调解人员指出,程某性格上存在一些缺陷。经过一番劝说,程某同意和平分手。(本网记者 林小明 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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