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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整治燃气安全生产 打击8种行为

2013-06-14 10:3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14日讯 6月10日至9月20日,泉州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对燃气行业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打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8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果您发现黑气点或其他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燃管站举报电话22530622,或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举报。

  此次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督促燃气企业摸清所供气的餐饮场所数量,与用气的餐饮场所签订用气合同,对拒绝配合或拒不整改的餐饮场所,一律不予以供气。

  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活动;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本网记者 陈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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