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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前女友 痴情男获刑一年

2011-04-15 02:2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为挽回恋情,他将前女友拘禁,还逼她写保证书,保证非他不嫁。昨日,因犯非法拘禁罪,痴情男向某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N本报记者
 韩影

  4月14日 丰泽法院

  为挽回恋情,他将前女友拘禁,还逼她写保证书,保证非他不嫁。昨日,因犯非法拘禁罪,痴情男向某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向某是四川人,今年37岁。2年前,向某在泉州打拼时,遇见了小他3岁的同乡阿琴(化名),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但在交往中,阿琴渐渐发现,向某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嫌他“手脚不干净”,阿琴提出分手。但向某不愿分手,为挽回这段恋情,他想出一个主意——将阿琴关起来。

  今年1月7日,阿琴应约与向某吃了顿晚饭,随后便被向某拖进一间租房。“除非和我结婚,否则我就将灯绳通电,让你生不如死。”租房内,向某一边用彩灯绳将阿琴绑起来,一边威胁她写下保证书。“两年之内,你买得起房和车,我就嫁给你!”为保住性命,阿琴提出了条件。11日上午,两人达成协议,阿琴被放了出来。不过,她走出租房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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