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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发霉面包 超市10倍赔偿

2011-10-08 07:4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从超市买的面包,明明还在保质期内,居然发霉了,家里的小孩还吃了一部分!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事情,经丰泽区工商局12315介入,最终超市按原价的10倍赔偿,而且三天内如果小孩因此生病,超市也要负责。

  事情发生在东海街道后埔的一家刚开业不久的便利小超市,李先生花6.4元买了一个面包,家里的小孩吃了一部分之后,发现面包已经发霉长毛了!而面包还在保质期内。

  超市方面没有否认面包的变质问题,但同时表示面包不是自己生产的,只同意原价退给李先生6.4元;如果李先生不放心的话,可以带小孩去医院检查。无奈之下,李先生拨打12315投诉,丰泽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认为,超市对所销售的产品负有质量安全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售价10倍即64元的赔偿;对于小孩食用变质面包后,可能生病的问题,超市不能推脱责任,建议双方协调。 (本网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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