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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处罚很得意 打人者受“忠告”

2011-04-13 03:0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谭某和陈某都是鲤城一家工厂的工人,因为口角纠纷,谭某捡起一块板砖,打破了工友陈某的额头。由于谭某没兑现“赔付医药费”的承诺,昨日上午,在事隔3天之后,陈某赶到鲤城金龙派出所报警,希望民警处理谭某。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通讯员 谢彬彬

  谭某和陈某都是鲤城一家工厂的工人,因为口角纠纷,谭某捡起一块板砖,打破了工友陈某的额头。由于谭某没兑现“赔付医药费”的承诺,昨日上午,在事隔3天之后,陈某赶到鲤城金龙派出所报警,希望民警处理谭某。

  “你有两部手机,不给钱,给我一部手机也行。”起初,见谭某不愿赔医药费,陈某提出这样的要求,但立即遭到谭某拒绝,“你有本事就去报警嘛”。陈某报警后,警方决定对谭某行政拘留5天。但由于谭某今年才16岁,未满18周岁,因此对他行政拘留但不执行。

  听到最后的“宣判”,谭某朝陈某笑了笑,说了一句“还是我笑到了最后”。但洪警官告诫谭某:打人违法,不执行也会留下前科,“这是你一生中永远擦不掉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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