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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无特权 2200m2违建照拆

2011-09-29 08:1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管是改建、扩建、修建,都要得到城乡主管部门的规划批准和许可,否则一律视为违法建筑。”这是泉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规定的。

  昨日上午,鲤城区金龙街道的后坑社区、常泰街道的锦田社区、新塘社区未经过相关审批,打着社区的旗号,私自打桩坑、搭条石基础、建围墙,占地总面积2200余平方米,已构成违建。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60多名执法人员,现场强制将其拆除。

  后坑社区的一些居民想建一个社区的活动中心,现场已经打好了十来个桩坑,每个桩坑深10米左右。锦田社区是一处占地1500平方米的厂房,已经搭好了条石基础,涉嫌违建的业主称跟社区打过招呼。而新塘社区涉嫌违建的一块500平方米的空地,据居民反映,也是社区授意。

  “经我们调查,这些都是打着社区的旗号搭建的”,执法人员说,要趁着违建刚露苗头时组织拆除。鲤城区执法局陈局长介绍,目前,鲤城出现不少假借社区名义搞违建的情况。市民如发现社区居委违法搭建,可以举报,执法局将及时组织拆除。

  同时,记者从丰泽、鲤城执法部门获悉,国庆期间,执法部门将全天候重点监控“三旧”改造区域的违建,发现一处拆一处。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举报电话:鲤城区执法局:22709110;丰泽区执法局:22536552。(本网记者 彭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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