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林业局开通“绿色通道” 落实跟踪督察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的决策部署,服务我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市林业局立足实际,制定了多项举措,力争优质高效地服务“五大战役”、“二次创业”建设项目。
主动作为优先安排用林指标
市林业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落实“一线工作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列出的“五大战役”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项目清单,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主动介入,联系本地建设项目业主,详细了解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情况,认真做好行政指导和业务咨询服务,积极推动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征用林地方面,市林业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指标,优先安排“五大战役”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指标。
畅通渠道提高审核审批效率
为加快“五大战役”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建设项目用林的审核审批,该局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只要报送材料符合审批条件,属于市级林业部门审核审批的做到马上办理;属于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审核审批的做到马上审查转报,并做好上下沟通协调跟踪服务,促进建设项目用林得到尽快获准。
此外,此类建设项目如涉及占用征收林地(除涉及省属国有林场及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林地的需要进行前置审批外),只要提供发改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开发工作的批准文件,就可以直接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手续。
强化监督落实跟踪督察制度
各级林业局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学习教育,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杜绝“冷、拒、横、推”等“中梗阻”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做到“风险查到岗、制度建到岗、防控定到岗、责任落到岗”。
在后续保障上,该局还实行用林季度跟踪督察制度。规定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5日内,把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林业局审核审批科,并填报《泉州市服务建设项目用林前期工作累进表》,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自查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以确保服务“五大战役”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建设项目得到全面落实。(通讯员 郑武杰 记者 庄金泉 实习生 周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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