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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4所市直公办小学今年秋季招生21个班

2013-05-18 08:2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18日讯 泉州实小、晋光小学、师院附小、第二实小等4所市直公办小学,今年秋季招生政策也在昨天出炉,4所小学一年级新生今年计划招生21个班。市教育局强调,4所小学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名额分配:

  泉州实小招收6个班,晋光小学招收5个班,师院附小招收6个班,第二实小招收4个班;

扩招片区:

  泉州师院附小招生服务范围适当扩大,具体为:原泉州师范学院旧校区;学府街南一区,北一区。

具体时间:

  7月16日上午前,确定招收的适龄儿童;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电脑公开派位(或抽签)。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要求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具体是: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新生报名时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

新增对象:

  一是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二是泉州市引进的民营企业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子女。

5种借读生:

  一是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子女;二是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三是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四是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五是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招生说明:

  如有剩余名额,可招收长期与学校互为共建单位、户籍在中心市区、在学校就近居住的且有实际困难确需借读的市直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直系子女。具体由学校根据可招生人数,采取电脑公开派位(或抽签)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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