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三年无性生活 妻子想离婚
2013-05-13 08:19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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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丽(化名)和老公两地分居,结婚三年一直无性生活。她想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阿丽和老公经人介绍认识,由于两人异地工作,一直通过网络和电话互相了解。一个月的联系,阿丽感觉他为人老实,又是大学生,双方年龄都已29岁了,家里一直在逼婚,于是两个月后,各自带对方回家见父母。
双方父母感觉还可以,阿丽父母要求必须在女方所在城市买房子,对彩礼无要求。男方同意了,之后男方拿出18万元,阿丽拿出2万元,两人付了20万元的首付按揭了一套商品房。由于男方的户籍在外地,办理手续不太方便,阿丽成了房款主贷人。
首付款签字单上有2人名字,男方有点不放心,第二日领了结婚证。房贷月供2500元,一人一半付款。由于工作原因两人一直两地分居,3年来一直无性生活,后来装修、买车、买家具(合计17万元),男方一分钱没出。阿丽说,她想过正常人生活,后来因这事吵架,男方就提出要卖掉房子,打算在他工作的城市买,夫妻两人谈不拢。阿丽想问,若她以结婚三年无性生活为理由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财产该如何分割?
柳复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而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依据。因而阿丽若希望法院判准离婚,就必须主张他们分居两年的行为,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所致。车子、房子和家具都是阿丽与老公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具体而言,房子的首付系婚前双方各自出资,因而这部分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月供资金包括房产增值部分则与车子及家具一样同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房贷属双方共同债务,依法应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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