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警方逐一重审停车场 未报备一律不停车
警方动态
本报推出“泉州行政暂扣车辆停车场乱象大起底”调查报道后,泉州市公安局局长林锐在本报报道上批示:“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督察支队会同市物价部门,对全市行政暂扣停车场管理问题开展联合调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程序。对涉及停车场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要坚决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逐一重审停车场未报备一律不停车
泉州市公安局此次下发通知提出,针对行政暂扣停车场,泉州各级警方要展开全面排查,逐一重新审查、备案。证照不齐、存在乱收费现象的停车场,应立即中止寄放车辆,今后凡未经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的停车场,一律不得停放公安行政暂扣车辆。
通知要求,各级警方要加强对行政暂扣停车场的日常监管,要求停车场安装“公安暂扣车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敦促其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并加强巡查、抽查,一旦接到投诉,必须主动调查处理解决并答复。
按照通知内容,各级警方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制止各级警方或民警参与经营行政暂扣停车场或参与收入分成。一旦发现,按党纪政纪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警方执法中确需暂扣车辆的,一律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能不需暂扣的交通违法、交通肇事车辆,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暂扣。
连查三家停车场警方力推整治行动
连日来,仍不断有市民读者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他们在行政暂扣车辆停车场遭遇乱收费行为。
不过,继公安部门下发上述通知后,鲤城、丰泽警方正相继展开整治活动。
前日上午,鲤城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至鲤城区金龙停车场、新嘉华停车场检查行政暂扣车辆超标收费问题。其中,金龙停车场“公安暂扣车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损坏却仍在运营,警方责令其限期修复。
除存在超标收费问题外,警方还发现两所停车场都没有将收费标准公示牌挂于醒目位置,且收费后都没有开具收据。警方当场要求两停车场限期整改,今后一旦发现乱收费问题,将立即中止车辆寄放。
前日上午,丰泽警方召集丰泽区南祥停车场负责人,就暂扣车辆保管工作,要求其严格贯彻执行收费标准,一旦再出现违规投诉,将严肃处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陈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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