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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清源山景区 集中整治违法建墓

2013-05-09 07:27 来源:闽南网 0

违建

本报曾作报道
本报曾作报道

  闽南网5月9日讯 清源山,是泉州母亲山,去年升为5A级国家风景名胜区。就在这一国家级景区里,却有人违规私自建墓

  前日,本网独家披露了近期有人在泉州清源山景区违规建墓和修墓。昨日,清源山管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对违规新建的墓地责令拆移,对另一座墓地新建部分责令处理。同时,管委会还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首期将对草邦水库周边的二级保护区、2011年1月1日起违建墓地着手整治。

  清源山管委会执法大队李大队长介绍,针对景区内违规建墓,管委会已经联合多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两个小组,一组负责景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家到户,让附近百姓增强法律意识;另一组负责对违规建墓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管委会还牵头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

  昨日下午,清源山管委会官方微博发出消息称,清源山将整治违法建坟,划出一期整治范围和整治对象,为草邦水库周边的二级保护区内,2011年元月1日以来违规新建的墓地。同时,将对毁林、破坏山体和非法买卖土地等情节较严重的行为,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委会还公布了咨询或举报电话:22784214。

  连日来,清源山管委会执法队发现,新建坟墓大多是在2011年至2012年间修建的,主要是利用节假日、巡逻人员下班空当抢建的,目前已查到约10处。管委会已通知部分违规墓主到景区接受调查。

  李大队长介绍,接下来将到草邦水库周边的二级保护区内逐个核对核查,登记造册,之后通知街道、社区护林员、社区村民小组人员,前来配合调查取证,找出建墓者,再综合汇总,该拆移的拆移,全面清理。

  违法建墓地者,还可能面临处罚。

  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景区保护区内违规建墓,必须恢复原有山体植被,还可对违规建墓者处以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李大队长称,近期查到的违建坟墓,除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拆移外,还将对建墓者进行处罚。如涉及植被破坏严重的,还将与林业等部门联系作进一步处理。

  清源山二级保护区:包括清源朝晖、塔山禅韵景组,其内不得建设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筑,严格控制旅宿设施的建设。自然保护区主要指双阳山周围植被环境较好的区域,严格维持该群落的自然演替。(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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