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2015年底前 泉州乡镇都要配专职消防队

2013-05-08 08:2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8日讯 日前,泉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行政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等,以补充现有政府消防救护力量。

  2015年年底前,所有乡镇都要配备专职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等,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乡镇专职消防队年度正常经费预算,一般不少于60万元。行政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方面,考虑到行政村和社区实际需求,可采取政企联办、乡村联办、民办公助等形式,建设治安联防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消防执勤点,并设立专(兼)用消防工作室、消防器材室,配置基本消防器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丽娟)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泉州开展15天专项督查 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
下一条:泉州12家市直医疗单位 招157名医务人员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