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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监狱推恢复性司法活动 刑犯写信致歉受害者

2013-05-05 10:25 来源:泉州晚报 1

服刑人员在看受害者的回信

服刑人员在看受害者的回信

  “很高兴你能给我写信,并表达你的歉意”、“对于你给我造成的伤害,我现在已经不恨你了,宽容远比恨更重要”……你能想象这一封封情真意切的信件是受害者回给服刑人员的吗?

  3月初,泉州监狱在全省首次推行“恢复性司法活动”,让服刑人员给其曾经伤害过的受害者写信致歉,帮助他们修复破裂的社会关系。令监狱方和 服刑人员感动的是,不少受害者回信了,而且言语中包含着对服刑人员的谅解和鼓励。近日,记者走近服刑人员,聆听他们的忏悔故事。

  忏悔一:

  “出去后,我每月给她一半的工资”

  说起与“未婚妻”的美好往事,服刑人员小钢(化名)言语中仍透着幸福。他说,他和“未婚妻”都是德化人,本来都在泉州市区工作,后来赚了点钱,便回老家开了一家服装店,“未婚妻”看店,他则仍在网络行业做事。

  一切的幸福终结于2009年12月的一天。原来,之前他曾数次看到一男子来店里与“未婚妻”聊天,已心有不满。那天上午他到店里,又看到那 名男子正与“未婚妻”聊天,心生愤怒的他拿菜刀去砍那男子,没想到却伤着了自己心爱的“未婚妻”。因犯故意伤害罪,他被判有期徒刑4年。

  不久前,小钢鼓足了勇气,给“未婚妻”写了信,回忆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过去,请求她的原谅。小钢说,他知道从拿起菜刀的那刻起,他就失 去了她。如今,看到她回信说已不恨他了,他多少有些安慰,“出去后,我会找一份工作,每月汇一半工资给她作为赔偿,除此之外,我不会再去打扰她的生活。”

  忏悔二:“受害者给我回信,我更要好好改造”

  说起自己的糊涂往事,小棱(化名)至今后悔不已,他一遍遍地说:“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怎么就去打人了呢?”

  小棱是安徽人,今年29岁。去年5月中旬,在老乡的介绍下,他到了厦门。一天晚上,老乡在一酒店门口与人发生纠纷,便打电话叫他过去帮忙。他到达后,什么情况也没问,操起路边上的一根木棍,就追着对方打,造成对方九级伤残,他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被抓后,我才知道他是谁,真的非常对不起他,但到现在还没有和他说上一句话。”前段时间,看到其他服刑人员都在给受害对象写信道歉,他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向受害者表达深深的歉意。“我真的没想到他会给我回信,还说他已不恨我了。这下,我就更后悔了,更要好好改造了。”

  监狱:旨在帮助服刑人员修复社会关系

  “只要不会给受害对象造成二次伤害,我们希望通过写信这种古老的方式,让服刑人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社会的亏欠,帮助他们弥合破裂的社会关系。”泉州监狱教育科苏科长表达了监狱方的愿望。

  据了解,泉州监狱开展的这个活动是在全省监狱系统内首次推行的“恢复性司法”活动,它也是司法部今年以来在全国监狱系统积极推行的一项活动。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泉州监狱教育科刘副科长解释,恢复性司法是一种新的刑事处理方式,其目的有四方面,一是犯罪人主动承担个体责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赔偿;二是受害人利益得到救济、补偿,既包括物质财产方面,也包括精神人格方面;三是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整、恢复;四是促进犯罪人早日回归社会,恢复一种正常的生活秩序。“恢复性司法是善良的,它强调理解、宽恕、羞耻、仁爱,有浓浓的人文关怀。”

  记者了解到,3月至今,已有逾百封道歉信寄出,不少服刑人员也陆续收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书。苏科长表示,若服刑人员取得受害者的谅解,监狱也将积极促成双方见面,进一步弥合双方破损的社会关系。(记者 黄雅珊 林劲峰 通讯员 王鲁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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