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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纠纷锤杀老乡 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2011-08-27 01:1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合伙做生意起冲突 铁锤砸死合伙人”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鲍某福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泉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17000元。

  41岁的鲍某福是武夷山人,几年前到南安、晋江一带做陶瓷生意。由于业务往来需要,去年,老乡彭某通过鲍某福购买一批原材料,并支付鲍某福30万元。后来,彭某发现这批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便多次找到鲍某福协商,要求换货或退款,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去年11月28日,在晋江内坑的一个仓库里,彭某给鲍某福下最后通牒时,被鲍某福锤杀。鲍某福将尸体装进一个编织袋中,藏匿在附近一处水沟后逃亡(详见本网报道)。(本网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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