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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运货被拖不到300米远停车场 竟收天价费用

2013-04-09 08:59 来源:闽南网 0
拖运距离不足300米,拖车费却高达500元,停车场还不开发票。昨日上午,在泉州市区通港街,陈先生因违规运货被警方叫来拖车,没想到不明不白产生“天价拖车费”。

民警在停车场协调解决停车费问题

民警在停车场协调解决停车费问题

  闽南网4月9日讯 拖运距离不足300米,拖车费却高达500元,停车场还不开发票。昨日上午,在泉州市区通港街,陈先生因违规运货被警方叫来拖车,没想到不明不白产生“天价拖车费”。

  拖车前,司机陈先生还提出自己开车去停车场,被停车场方拒绝。后渚边防派出所对此表示,他们并未暂扣面包车,而是找个地方就近过磅,他们对丰泽区305停车场乱收费一事也不知情。

车主:拖车300米收费用500元

  昨日上午9时许,陈先生开面包车去送货,行至通港街森林公园段时,发现前方有后渚边防派出所民警设卡。由于担心面包车违规载货被查,陈先生将车停在路边偏僻处,自己开溜了。

  20分钟后,陈先生返回发现,民警已对面包车开了100元的违停罚单,还有人正指挥拖他的车。拖车的是附近305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连忙上前阻止,称面包车无故障,他可以自己开去停车场,遭停车场工作人员拒绝。

  305停车场距离陈先生违停处不到300米。陈先生称,面包车被拖至停车场后过磅,停车场方称“没给钱不放车”,一女性工作人员向他收取了500元拖车费和30元停车费。后来,陈先生的老板王先生赶到停车场交钱,但对方不给发票。

停车场:先称“代收”后退300元

  王先生质疑305停车场收取“天价拖车费”。昨日下午,记者随王先生、陈先生至该停车场采访。

  数名停车场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收钱,有事你找派出所”,“谁说我们收贵了,你找谁要钱去”。

  随后,停车场负责人张先生出面,一开始承认收取了500元拖车费及30元停车费,但面对记者提出的“为何未开发票”以及未公示收费标准等问题,张先生则情绪激动,指责王先生是“来找麻烦的”。

  记者几番询问,张先生称,拖车与停车场无关系,“拖车公司是从海峡体育中心那边过来的,我们是‘暂时代收’500元”。记者数次向张先生索要拖车公司电话,遭拒绝。

  王先生报警,后渚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停车场。经民警协调,张先生退还王先生300元。

派出所:只是找个地方过磅而已

  后渚边防派出所负责人称,陈先生的面包车违停后人离去,因面包车载货,警方才通知停车场前来拖车。

  他说,面包车不能载货,找这家停车场来拖车,是为了就近过磅,以便对其违规载货作进一步处罚。但他强调,这一起事件不属于行政暂扣车辆,所以没有指定停车场一说。其次,该所经办的行政暂扣车辆都停往南祥停车场,也不是丰泽区305停车场。对于丰泽区305停车场的收费内容,该所负责人称与警方无关。民警还表示,正常情况都是200元一次。

物价部门:将介入调查该停车场

  目前,泉州市与拖车清障有关的收费标准为《关于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事故车辆若能正常行驶,不得收取拖运费”,拖车收费标准中,拖运车型为5座以下客车的,20公里内200元/次,超20公里,加收6元/公里;车型为15座以下(含15座)客车的,20公里内300元/次,超20公里的,加收12元/公里。

  同时,丰泽区305停车场收取的30元停车费也与物价部门指定收费标准相悖。根据泉州市物价局制定的《行政暂扣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表》,对面包车只能收取5元/天的停车费。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泉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部门反映,该部门表示将介入调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田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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