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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的标的物 将集中在中院拍卖

2011-04-08 01: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消息来源:泉州中级法院

  昨日下午,南安、晋江和丰泽法院多个执行案件的标的物,在泉州中级法院的拍卖大厅内统一拍卖,其中2件标的物竞拍成功,竟价达80多万。据悉,今后泉州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标的物的拍卖工作,将由泉州中级法院集中管理。执行人员介绍,此举旨在规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确保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N本报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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