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水价收费新标准获批 阶梯水价将于4月1日实施
闽南网3月28日讯 泉州市区居民用水阶梯式方案自2006年来召开多次听证会,听取了多方意见。今日,闽南网记者从泉州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泉水”)获知,新的水价收费方案已经得到了泉州市物价局的审批。从2013年4月1日起,泉州市区的居民用水将正式推行阶梯式水价。
新水价按三个等级计量收费
九成以上居民用水量在第一阶梯
泉州市区现行的居民用水收费为1.65元/吨,而新的水价收费方案将依据居民的实际用水量计价,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用水量20吨以内(包含20吨)的用户,这一等级的用户将按基础价格,即每吨1.65元的价格收取。第二等级为超过21~30吨,基础价格的1.5倍,即2.48元收取。第三等级的用水量为31吨以上,将按3.3元的价格收取,即基础价格的2倍。三个等级的水价比为1:1.5:2。
在这里,闽南网记者可以和市民一起来算算账。举例,市区的王先生当月的用水量为35吨。按照原先旧的收费标准,他需要支付35×1.65=57.75元。按照阶梯水价的收费标准,他的用水量应该分为第一、二、三阶梯:第一阶梯为20吨,20×1.65=33元;21~30的部分,为10×2.48=24.8元;超过30的部分为5吨,5×3.3=16.5,王先生共要支付74.3元。居民当月用的水越多,所需要支付的水费也就越高。
泉州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加珍告诉记者:“推行阶梯式水价对大部分市民的生活消费没有太大的影响。去年9月份,我们针对市区300多个住宅小区2865户做了随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将近91%的市区居民用水量处于第一阶梯。第一阶梯的收费标准和之前的一样,因此推行新方案对他们影响不大。”
一户多人口可申请拆分水表
不具备条件者可申请季节性加价
针对一户多人口的家庭,泉水公司提出了响应的解决方案。同一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居民用户,可凭户口本申请拆分水表。经实地勘察后具各条件的,可拆分新装一个水表,新旧水表分别实行阶梯式计费。
对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用户,将推行季节性加价方案。每年6月、10月份是居民用水高峰期,自来水公司将在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加价20%。
“当前,泉州市区已经具备了实行阶梯水价的条件,‘一户一表’的改造率已经达到了95%。水是生命之源,希望通过阶梯水价的实施,能加强市民的节水意识,共同保护我们的水资源。’”
据了解,该方案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市区居民3月份的水费将按照旧的收费标收取。以上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用户可在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各供水营业部门设立的专线咨询,上下班均可拨打968812咨询阶梯水价问题。(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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