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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转让二手房缴税 可扣除利息中介费

2013-03-05 14:56 来源:闽南网 0

  记者日前接到读者报料,二手房交易可以扣除贷款利息、中介费等费用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据此,记者前往广州市地税局咨询得知,其实该项规定在2006年就已出台,只是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个税计算方式大多采用核定征收,即按照总房价×1%计算。实际上,若采取据实征收,即按房产买卖差额×20%计算个人所得税,卖家可以扣除贷款利息、中介费等费用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所得税可以更省。

  如目前二手房的买卖主要会涉及住房贷款利息、中介服务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新快报)

□案例

扣除合理费用后

个税少缴2万多

  现有一套房总价100万,出售时房子增值40万

  ◎如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算个税,则个人所得税=总房价×1%=1万

  ◎如按照据实征收方式,不扣除“合理费用”计个税,则个人所得税=买卖差额×20%=8万元

  ◎如按照据实征收方式,扣除“合理费用”计个税,则个人所得税=(买卖差额-合理费用)×20%=55780元

  备注:按照目前的相关二手交易费用,上述主要涉及的合理费用包括:4年的利息假设是7万元,中介服务费按2%计算是1.2万元,营业税(按5.5%征收)是3.3万元,契税按1%征收是6000元,产权登记费和工本费各50元,总共涉及的合理费用是121100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淑芳 陈志坚 朱远娥 谢明飞 许茵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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