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即日起至3月21日禁炮 违者一律拘留
2013-01-23 09:27 来源:闽南网
3
闽南网1月23日讯 即日起至3月21日,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的泉州中心市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符合拘留条件者将一律予以拘留。
昨日,泉州市2013年春节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举行,发出关于开展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心市区各街道禁炮办事处将在1月26日至3月15日期间,加大力度对辖区进行巡查,查处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其中,在尾牙、除夕、元宵前期间分别进行统一行动,多部门全天候开展巡查,对禁炮区内存在可能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小卖部、超市及寺庙周边等进行清查,查堵烟花爆竹源头。
集中禁炮统一行动期间,市民可拨110举报,情况属实者,将予以一定奖励。(见习记者 林莉莉 通讯员 李肇兴)
□相关新闻
储存烟花爆竹浮桥8人被拘
昨日,浮桥派出所在浮桥街道辖区内开展禁炮专项统一行动,共查获8家销售金纸店涉嫌储存、贩卖烟花爆竹,8名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收缴20多箱烟花爆竹。(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何林)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