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7日讯 25岁的陈某酒后把持不住,在泉州市区刺桐公园猥亵20岁的张小姐。昨日,他被丰泽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
昨日早上6时许,张小姐报案称在公园内被猥亵。民警赶到现场时,浑身酒味的陈某已被晨练的几位市民抓住。民警随后将陈某送到医院醒酒,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6mg/100ml。
经查,陈某昨日凌晨在刺桐路一酒吧喝了不少洋酒,清晨看到张小姐在晨练后上前搭讪。当张小姐要离开时,陈某便上前搂抱拉扯,还踢张小姐并辱骂。
陈某醒酒后称:“都是喝酒惹的祸,我向受害人道歉。”(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吕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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