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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救助站拟购买社工服务 及时救助流浪者

2013-01-06 10:53 来源:海都报两会报道组 0

  闽南网1月6日讯 因种种原因流浪在外,城市里总有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无人照顾,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甚至衣不蔽体。出于政府的责任和人道关怀,应该关注、关爱这些流浪乞讨群体,努力建立社会化的救助管理机制。

  本次政协会议上,多名委员关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并提案。

  泉州救助站对此回应称,正准备推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与社工机构协商合作,走出一条新路,即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工服务,由社工、志愿者到各社区、街道巡查了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送至救助站救助。

【委员讲述】

救助过的老人还在流浪

  谈及提案初衷,委员张家洪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张家洪说,去年3月10日下午,他遇到两位六七十岁的流浪老人,老人们穿着破烂衣服、拖着破皮鞋,他询问得知一位是晋江青华的五保户,一位来自莆田。两人都因没有亲人照顾,流浪在外,住在路边通道好几年了。张家洪非常担心,后帮忙将两位老人送到了晋江救助站。但是,几天后他打电话到救助站时,却被告知,老人住了一晚后就走了,现在依然在外流浪。

  张家洪提出,应对城市流浪人群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有更多的关注,比如在救助站为他们设置长久居住场所,以便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当民警等发现流浪人员时能及时送救助站;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流浪人员进行培训,提供谋生机会等。

【委员提案】

多部门定期开联席会议

  民进泉州市委会,在《关于创新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的提案》中提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势在必行,而如何创新管理,出台具体政策措施,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是重要内容。

  他们建议,成立由民政、公安、财政、卫生和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各种问题,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具体落实的统一组织体系。此外,还要注重协调配合,自上而下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形成一个功能完整的救助系统。

【部门回应】

尝试购买社工服务救助

  泉州救助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牵涉多个部门,需要社会多方参与进来,才能把工作做好;同时,也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包括社区、志愿者、社会机构等。

  提高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社工今后将会发挥更大作用。救助站正考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用此种方式加强救助。目前,该方案已经初步制定完成,报送泉州市民政局审核。

  推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与社工机构协商合作,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工服务,由社工、志愿者到各大社区、街道巡查了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送至救助站救助。

  另外,还计划在流浪乞讨人员较集中的区域和社区,设立救助点,主要由社区方面负责管理。

  对于一些能够自食其力却务工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在他们找工作期间提供吃饭、睡觉便利。但救助站资源有限,目前还无法为他们落实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团体、企业等参与,通过合作方式,对他们简单培训,帮他们找到谋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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