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9日讯 毕业于知名政法院校的廖某,醉驾后想让妻子顶包被民警识破,出庭受审时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昨日,记者从丰泽区检察院获悉,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日前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4个月拘役,并处罚金1万元。
在12月18日廖某醉驾一案开庭当日,检方曾邀请当事警察出庭作证,在泉州市较为少见。检察官介绍,明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新刑诉法187条,专门就警察出庭作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廖某在开庭时,就“警察不能出庭作证”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认为警察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法院对廖某当日为自己所做的辩护不予以采纳。(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吴东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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