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泉州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闽南网   2020-10-29 08:47

  闽南网10月29日讯(闽南网记者 曾小琴)28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上表决通过泉州市法院、泉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任免:

  任命魏献平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任命贺张翡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越新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志贤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黄仲谋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许新明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黄有志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陈亚生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张小燕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余卓立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陈志杰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林培阳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经艺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加典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欧阳波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张小燕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郑碧宗同志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铮同志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魏献平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贺张翡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越新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志贤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许新明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亚生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培阳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经艺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加典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欧阳波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灿彬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卿堆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蕴真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丁美芳同志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郭爱琼同志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职务;

  免去尤君泽同志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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