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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就“混江湖”“黑老大”被控六宗罪

2012-12-13 08:35 来源:闽南网 3

  闽南网12月13日讯 “这个社会不是打人就是被打!”23岁晋江小伙王某有一套自己的观点。为了做个有钱有地位的人,他十七八岁就出来跟着一些“大哥”混。自立门户后,王某拉拢数十名兄弟,多次在晋江、石狮一带,聚众斗殴、帮人讨债,还开设赌场牟取利益。

  昨日,石狮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涉黑案件,受审涉案人数达23人,主犯王某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宗罪。

借4枪买86根木棍聚集百人约架斗殴

  今年7月9日,王某的一位朋友与洪某跃产生土地买卖纠纷,双方僵持不下。该朋友就找到王某,请求王某出面帮忙。王某叫来二三十人跑到石狮某工地,打伤了洪某跃的工人。

  当晚,洪某跃通过电话约架。王某获悉后,叫上近百人聚集在石狮灵秀镇一家服装厂和晋江永和镇一酒店内,备战。

  出发前,王某还吩咐手下,出去买了86根木棍,借来两把长枪、两把手枪。

  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抓捕。王某急忙带着枪逃到晋江永和镇。

  不久,王某被警方抓获。朱某彬、林某文、王某辉等22名参加斗殴的人员也陆续归案。警方从王某一伙人身上缴获7把枪,其中有3把具有杀伤力,以及28枚颗制式防爆子弹。

  正是这起聚众斗殴未遂的案件,牵出了以王某为核心的涉黑组织。

招揽小弟自立门户规定手下不许吸毒

  警方给王某作笔录时,当时王某曾说,很羡慕那些在社会上混的人,觉得“这个社会不是打人就是被打”。初中毕业后,王某没找工作,而是跑到晋江永和镇一带,跟着社会上的一些“大哥”混。一段时间后,他感觉整天跟着别人,混不出什么名堂,就打算拉一帮兄弟,自己出来闯一闯。

  从2010年起,王某为达到他称霸一方的目的,先后在晋江、石狮两地,招揽“人才”。林某文等7人,纷纷认其为“老大”。之后,林某文等人先后又发展了7名下属,从而形成了隶属于王某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前年的一天,王某的兄弟“四眼猪”被砍伤,王某立即召集人马追打对方,帮兄弟出气。今年4月,王某另一兄弟“大弟”在石狮一家便利店买到一包假烟。王某知道后,十分气愤,叫了十来个人到便利店砸打店内的财物。

  觉得王某平时为人仗义,兄弟们都愿意听他的差遣。而怕影响组织的形象,王某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要求手下平时要团结,要随传随到,要听从指挥,尤其不能吸毒。

帮人讨债碎玻璃割对方脸

  起诉书上显示,2010年~2012年间,王某共受雇替他人“摆场子”、讨债多达10余次。

  今年4月间,王某和吴某耀合伙在石狮某酒店多个客房开设赌场,20天内,从中抽头渔利七八万块。

  为帮人讨债,王某经常采取非常措施。一次,王某叫几个兄弟把借债人强行堵在家门口,拦住对方的汽车,砸破他的汽车玻璃,用碎玻璃将其脸割破,最后竟强行将借债人拉到石狮法院门口,要求其接受“法律的制裁”。

庭审时否认是“老大”坚称只是朋友

  石狮警方介绍,王某、林某文、陈某金、朱某彬,蔡某德、吴某耀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包庇罪,10月15日向石狮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但在昨天的庭审现场,王某对起诉书中提到的“受雇”替人摆场子、讨债的说法予以否认。他坚称那只是帮朋友的忙,他没有收取他们的钱,纯粹是替朋友解决问题而已。

  王某还说他也不是所谓的“老大”,他和林某文、朱某彬、吴某耀等人都是朋友关系,根本没有分上下级。至于给钱让他们花,也只是出于朋友情谊。他说自己没那么大本事使唤那么多人。

  因本案涉案案犯人数多,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及刑事卷宗达十余册,石狮法院将择日宣判。(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 吴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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