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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车祸赔偿离家漂泊10年

2011-07-15 02:4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拖欠车祸赔偿金,卓某枫离开南安老家,漂泊广东、四川,甚至中缅边境打工,依靠每个月1500元的工资度日。这一躲,就是10年。昨天早上6点多,他返回南安石井时,在酣睡中被南安法院的执行人员堵个正着。在执行人员的劝导下,他联系同为车祸躲藏的宗侄,委托亲戚将3万多元执行款偿清。

  听说卓某枫回来了,昨天早上6点多,南安法院的执行人员来到南安石井氵老港村。十多人找遍他家屋前屋后,没发现人。最后,大家在一楼的偏僻角落处发现一扇紧闭的门,看起来像仓库,可打开一看,卓某枫正在里面睡觉。

  执行人员说,2000年4月,在国道205线厦门往南安方向,一辆大货车撞死了一名女子,造成另一人重伤。交警认定,大货车方应负全部责任,赔偿死者63000多元。当时,这辆大货车已经被卓某枫和宗侄买下,但还没办过户手续。集美法院认为,他们和原车主都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事后,法院执行,从原车主处得到35740元,偿还给死者家属。但随着几次执行下来,卓某枫等3人先后逃离石井,一躲就是十年。他们拖欠的执行款,连利息共3万多元。

  这十年间,卓某枫去了哪里?他说,几乎哪里都去过了,广东、四川,还在缅甸边境打过工,十年里都是用每月仅1500元左右的工资度日。

  执行人员说,十年来,南安法院也曾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建议集美法院中止执行。

  “既然那么辛苦,你当初为什么要跑呢?”记者追问。他说,当时没钱,也是迫于无奈才逃走的。“谁愿意在外面偷偷地过上十年啊!”

  昨天下午,卓某枫联系了身在北京的宗侄后,由周围亲戚代为缴纳剩余的3万余元赔偿金。执行人员感慨,十年追讨,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本网记者 史国亮 黄启鹏 实习生 杨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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