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以来 泉州4人被终生禁驾

闽南网   2019-08-22 18:36

  闽南网8月2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赵美缘)22日,泉州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今年7月份以来,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4名驾驶人名单,此次4名驾驶人皆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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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驾名单

  2019年3月26日15时许,陈某治驾驶闽CZ8868号小型轿车沿泉州大桥桥南立交由清濛往泉州市区方向行驶,至鲤城区泉州大桥桥南立交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追尾碰撞蔡某驾驶的OFO共享单车,造成蔡某坠桥后当场死亡。肇事后,陈须治驾车逃逸。经鲤城交警大队调查认定,陈某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治犯交通肇事罪。

  2019年2月21日19时25分许,陈某华驾驶闽C856ME号小型轿车沿泉港228国道由仙游往泉港方向行驶至228国道4890KM+400M处,追尾碰撞同向前方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徐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三轮车乘员陈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陈某华驾驶车辆逃离现场。该案经泉港交警大队调查认定,陈某华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泉港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华犯交通肇事罪。

  以上两人,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吊销其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需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以下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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