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讨薪未果锤杀工头 外来工一审判死缓

2011-07-07 01:4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为讨万元工资 锤杀工地工头”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为讨回万元工资,25岁的贵州外来工刘某,趁工地工头沈某军熟睡之时,将他锤杀。昨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刘某被泉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54770元。

  刘某原是晋江市西滨镇一鞋材公司工地的临时工,案发前,在工地打工近两年,其间,工地欠下他近万元工资。去年11月,刘某三番五次向工头沈某军讨薪未果,两人结怨,刘某起了杀心。当月21日晚上11时许,刘某带着菜刀和锤头,摸入沈某军宿舍,趁其熟睡之际,将其杀害。法院认为,刘某因与沈某军结算工资未果,而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网记者 韩影)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的士掉“下巴” 四车又“接龙”
下一条:经销商再次爽约 商场代为支付货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