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渣土办修订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

东南早报   2018-07-23 07:58

  日前,泉州市渣土办修订了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承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严格土石方工程费用管理、规范土石方工程承发包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土石方清运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市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

土石方须由新型环保车承运

  土石方工程,即建筑废土沙石,包括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当将土石方随总承包工程一并发包;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土石方工程、单独立项的土石方工程及依法可以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房建或市政等相应专业类别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禁止将土石方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土石方工程必须委托持有道路运输许可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运输企业承运。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经核准且卫星定位接入各有关监管部门平台的新型环保智能自卸车。中心市区(包括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的土石方清运业务自今年7月1日起须由运输企业自有的新型环保智能自卸车承运;其余县(市、区)土石方清运业务自明年1月1日起必须由运输企业自有的新型环保智能自卸车承运。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应参照市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市场实际情况把渣土收纳费计入建筑工程费;在发包时按规定估算渣土收纳费,并在其他项目费用(暂列金额)单列;结算时按实际发票扣除可抵扣项税额后再加上税金计算。

应择优选择规范的土石方运输企业

  建设单位应择优选择或依法委托施工单位选择管理规范的土石方运输企业承担运输任务。土地招拍挂的竞得者和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开展场地平整所产生的土石方,应由经过处置核准进入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目录库的运输企业负责承运,并签订运输合同,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基建手续。

  鼓励自建房、家装等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土石方运输,选择经处置核准进入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目录库中的运输企业,逐步实施规范化、专业化清运处置管理。沙石生产、经营企业应将沙石运输发包给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目录库中的运输企业。

  土石方工程运输企业应当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依法招标的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要求和土石方回填或消纳地点及运距并明确结算时按实际地点、运距进行调整。

违规者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各部门应加强对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运输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予以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列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有关部门要定期通报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文明行车和违章记录。土石方工程项目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清运、发生滴洒漏、乱倾倒污染造成不良影响、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卫星定位在线率低于限值、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各类违章行为严重或一年内连续两起道路安全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运输企业必须列入管控平台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的,暂停参与土石方工程承清运业务资格。(记者 李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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