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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公布机构改革实施细则 政府工作部门精简三分之一

2011-06-28 02: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鲤城区政府日前公布机构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并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实施。经过整合,原先的30个政府部门精简为2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2个部门管理机构(副科级)。

  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分调整为:区经济贸易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及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公布、协调或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区农林水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有关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划分调整为:节能工作由区经济贸易局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工作由区环境保护局为主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承担。

  此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等职责,原来的区交通局也将由该局管理。(本网记者 吴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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